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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创建我市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 学校以“高尚、爱国、求实、奋进”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严谨、争优”为教风,以“尊师、守纪、勤学、好问”为学风。
第四条 学校以“两全”“三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提高四十五分钟课堂效益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使学校成为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一流的省示范初中学校。
第五条 确定《奋进的二中》为学校校歌。
第六条 每年9月10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由昆山市教委主管,下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各处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各 自按照“风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由校长实行聘任。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 重大事物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物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对教职工的 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四)招生管理权。按市教委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九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三大课程”协调发展。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 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八) 廉洁从政,以身作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十条 学校党支部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 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级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 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事调解组织。
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和校务监督员的检查监督。建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委《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
(二) 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市二中学生须知》,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道,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第十六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七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
第十八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依据国家教委《课堂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报市教委批准。
第二十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一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五认真”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二条 规范考试制度,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考试,逐步向综合考评等级过渡。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人防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努力参与社会实践,认真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六条 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八条 依据《中小学小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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